新加坡鳄鱼反击法鳄

〖2003-10-31 13:5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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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wtp#    10月20日被法国鳄鱼告上北京法庭的新加坡鳄鱼29日发表书面说明称,其所使用的“鳄鱼”或“卡帝乐鳄鱼”并不构成对法国鳄鱼商标的文字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也无须得到法国鳄鱼的使用许可,并称,法国鳄鱼的行为不仅有背双方在1983年所签订协议的合作精神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而且将严重影响其在中国内地的正常运作,新加坡鳄鱼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案。

    新加坡鳄鱼早在1947年由陈贤进及其长兄陈少辉创立,1951年鳄鱼商标即“鳄鱼图形(头向左)+CROCODILE”手写体商标在新加坡注册,并在20多个亚洲和非洲国家和地区获得商标注册证。1953年,陈氏兄弟进军香港市场,1955年,两兄弟分家,陈贤进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发展,其二兄陈俊继续经营香港地区,而由陈俊创立的香港鳄鱼后来被香港丽新集团购买,此后香港鳄鱼不再与新加坡鳄鱼有任何关系。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三条鳄鱼在内地销售市场便纠纷不断。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鳄鱼在与香港鳄鱼频起争端的同时,三次在内地将新加坡鳄鱼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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