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企胜了世界大牌的尴尬
〖2005-12-26 11:0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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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温州路易诗兰公司的“路易·诗兰louislong”商标,被法国埃·雷米马丹指控为恶意模仿了自己旗下的商标“人头马路易十三”。但国家商标局裁定认为,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呼叫和外观上有明显区别,虽然使用在同一类别上,但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和误认。埃·雷米马丹提出的“恶意模仿”缺乏事实根据,不予支持。(12月21日《东方早报》)
温企虽然胜了“人头马”,但我总觉得有点尴尬。路易诗兰公司成立于1998年,而埃·雷米马丹是历史悠久的酿酒公司,说起路易十三,说起“人头马”,几个世纪以来无人不知。路易十三是人名,路易诗兰则没有什么特殊含义,路易诗兰公司创办的时候,如果没有“路易十三”的如雷贯耳,难道也会选择“路易”这两个字?毕竟,除非用作人名,“路”和“易”这两个汉字组合在一起,表达不出任何意思。
虽然并没有规定不能起这样的名称,但是,无论是公司还是商标的名称,既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又总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传播着一种理念,因此,许多知名公司或品牌的词汇或图形,都有着其特定的涵义,体现着企业的文化价值和精神追求,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企业长远、持续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许多品牌,正是因为这样的不懈追求,做成了国际知名品牌。因此,路易诗兰公司当初不管是否受“人头马路易十三”的影响,选择“路易”多少让人觉得没有道理。
而且,无论企业还是品牌,要让更多的消费者接受,有一个响亮易记的名字也是很关键的,现在不少企业把自己的名字起得很洋派,几乎成了一种时尚,以为这就是和国际接轨,其实,没有意思表达的名字,让人记住都难。因此,许多国际知名公司的品牌,其实都很朴实,譬如韩国人的“现代”,又譬如世界第一商标品牌价值的“可口可乐”,尽管后者原来并没有这样的中文意思,却翻译成“可口可乐”,虽然有点土,但形象而可记,易传播。
近年来,温企与世界大牌的商标角逐似乎从未间断,在胜了“人头马”之前,还曾赢了飞利浦、雀巢等公司。这样的胜出,于温企固然是避免了损失,但其实更值得温州的企业家深思。因为与其陷于这样的商标角逐,当初何不起一个具有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名字?五千年中华文明,几万个汉字组成的无数个词汇,这样雄厚的资源,弃之不用,却用半洋半土的文字组合,不仅失去了传播中华文化的功能,也束缚了自己迈向更广阔的市场的脚步,真是让人十分可惜。(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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