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彰显我国家电品牌危机
〖2003-11-17 1:3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格力电器与小家电之争
格力电器日前发布一项公告:该公司目前只生产空调产品,不生产任何小家电产品,任何公司借用“格力电器”及“格力空调”品牌和形象宣传自己的行为均属违法。那么,全国各地正在销售的格力牌电风扇、暖风机等小家电究竟是真是假呢?
为此,格力小家电公司紧急发布了一份由珠海格力集团出具的证明称: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是“格力”商标和字号的合法所有者,目前控股或全资拥有专业经营空调产品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以专业经营小家电产品为主的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顺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中山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它们均被授权合法使用“格力”商标。至此,真相似乎已经大白,但负面影响却远非一朝一夕所能消除。
“万家乐”不再租赁生产空调、冰箱
目前,以生产燃气具著称的万家乐在把品牌租赁出去生产空调、冰箱、消毒柜后终于决定停止品牌的对外租赁。万家乐曾在去年年初与珠海一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对方在空调、冰箱产品中有偿使用“万家乐”商标。今年,万家乐又允许一家企业在消毒碗柜领域使用万家乐品牌。这表明,万家乐已经意识到品牌租赁这种短期化解资金危机的行为对品牌具有潜在的杀伤力。
科龙电器与“科龙”商标
去年底,广东著名的科龙电器突然宣布,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科龙”商标。原来,科龙电器一直没有“科龙”商标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科龙电器每年要为“科龙”品牌投入数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公司生产的“科龙”牌空调、冰箱和“容声”牌冰箱已经在市场上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但两个品牌的所有权均属于大股东容声集团。而作为商标拥有者的容声集团可随时终止科龙的商标使用权,甚至有权将该商标使用权给予其他企业,生产同品牌产品。为此,经过争取,容声集团将其拥有的“科龙”、“容声”、“容升”三个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科龙集团,但科龙电器竟付出了6.44亿元的高昂代价。
上述事实表明,像格力电器这样生产名牌家电却无商标所有权的情况在中国家电行业并非罕见,尤其在广东珠三角地区的民营企业更为普遍。由于这些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都是生产单一类型产品的加工型企业,在创出了品牌之后,这时企业往往感觉到,他们在品牌建设上花费了很大投入,而一个品牌需要与其相称的产品支撑,如果不把规模做大会难以支撑整个品牌,且对品牌价值也是一种巨大浪费。但由于资金不足,企业往往仅考虑以品牌价值参股相关企业实现扩充,但当其他产品也做大做强之后,品牌归属上的矛盾便日益彰显。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