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众孚谈依法加大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力度

〖2003-11-18 22:0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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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们将全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依法加大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力度,推动企业信用建设。” 回顾10多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王众孚说,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和发展了一批从事信用评价、信用担保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机构,启动、建设了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更是把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的指导原则,也表明了我们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企业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市场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从根本上约束、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立长效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

  王众孚认为,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社会上有不少失信行为,特别是一些恶意失信行为,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失信违规成本小。要切实扭转这一状况,必须尽快建立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加大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的力度。为此,工商部门将全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分类制度,加强“金信工程”建设,创建“百万守信企业”。

  王众孚告诉记者:“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助于从源头扼制企业失信行为。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成效明显。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他表示,今后,工商部门将依法加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凡依法应经审批或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许可的,将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继续完善“经济户口”管理,进一步深化市场巡查制,依法查处虚报注册资本(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严厉打击伪造、涂改营业执照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积极探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监管后延,重点检查其是否已停止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从而加大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今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在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建立实施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今后,各类企业将根据其信用情况,被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分别代表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工商部门将对绿牌企业予以重点扶持,给予年检免审等优惠待遇;对蓝牌企业实行警示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予以提示;对黄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施案后回查、办理登记和年检时重点审查,向社会公开其违法记录;对黑牌企业发布吊销公告及公开违法记录,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这一措施的推出,立即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王众孚表示,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今后,他们将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企业各种信用信息,同时实行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公开企业违法行为记录,公布典型案件。

  “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称之为‘金信工程’。”王众孚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把这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正在统一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便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在按照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实施分类管理的要求,统一指标体系,统一技术标准,加紧开发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监管软件。今后将在这一软件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信用监管平台,通过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具体目标是,发达地区要在2004年底实现联网,较发达地区要在2005年底实现联网,2007年底要实现全国联网。”

  王众孚表示,为了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他们还将全面启动“百万守信企业”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积极给予扶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等社团组织,也将积极投入到这项活动中。目的是,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守信典型,加强正面引导,促进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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