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尊重法院判决

〖2003-11-25 13:5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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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二十四味公开表示不服佛山中院判决,要上诉到广东省高院。对此,王老吉罐装凉茶的生产商广东多加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多加宝公司)一直未作任何回应。在沉默了近一个月之后,11月20日借成功竞投央视2004黄金时段广告召开新闻恳谈会之机,多加宝公司对官司一事正式作出回应,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据了解,多加宝公司早在2000年就发现二十四味使用了与王老吉罐装凉茶相似的包装装潢。为什么两年后才提起诉讼?对此,多加宝公司代理律师景雨淮说,当时二十四味的市场份额很小,王老吉没在意。近两年,发现二十四味在市场上采取贴身战术,王老吉摆在哪里,它就跟着摆到哪里。因为包装相似,消费者经常拿错,有些回到家打开喝后才发现味道不对。许多消费者投诉,要求多加宝公司“管一管”。由于二十四味已造成广大消费者的误购,并影响到王老吉的市场和声誉,多加宝公司才决定起诉。

  判决之后,二十四味表示不服,提出知名商标“王老吉”的拥有者——羊城药业当初许可多加宝公司在罐装凉茶上使用“王老吉”商标时,并没有在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登记备案,所以属非法行为。对此,景雨淮律师回应说,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有别,著名商标是经过评比出来的,不需要登记。他说,商标是否具有排他性使用包装装潢的权利,仅取决于该商品在相关公众和市场中的知名程度,没有规定的法定程序。商品达到了一定的知悉度,排他性使用包装装潢的权利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产生,并自产生之日起归属该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人,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继受。1998年多加宝公司注册成立时,已经合法继受了该包装装潢的使用权。所以,二十四味所言传的“此王老吉非彼王老吉”,也不攻自破。

  对于二十四味向媒体公开声称的“罐装王老吉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早在1998年底已失效,成公开技术,根本不存在侵权问题”,景雨淮回应道,法定代表人陈鸿道共有两项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为饮料盒标贴的外观设计专利,于1997年1月4日取得专利权,并于1998年12月失效。另一专利为1996年申请的名称为“罐贴”的外观设计专利,1997年被授予专利权,此专利附加请求了色彩保护并获得批准。此“罐贴”专利的外观设计即用于红色罐装王老吉的外观设计。1998年10月18日,陈鸿道将该专利许可给多加宝公司独占实施,至此,该专利处于有效状态。

  多加宝公司总经理杨国伟则在新闻恳谈会上透露了王老吉下一步发展计划。他说,目前王老吉的国内市场主要是广东、浙江等地,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是全国各地。本次王老吉斥巨资在央视竞标成功,成为央视自1995年开始招标以来首个中标央视黄金时段广告的凉茶类中国传统饮料,拉开了进军全国市场的号角。杨国伟预计,王老吉将以每年2到3倍的增长速度在未来几年内迅速占领全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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