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殛待解决品牌话语权
〖2003-12-10 12:0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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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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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消息:
由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研究报告显示,在上榜的32个最有价值品牌中,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拥有或正在使用的品牌共计21个,占总数的近2/3。
尽管一大批上市公司所使用的品牌在榜单中令人瞩目,如海尔、长虹、五粮液、TCL、燕京、鄂尔多斯、双汇、长安、新华、小天鹅等等。但只有“古井贡”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美的”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几个品牌为上市公司真正拥有。
品牌使用引发关联巨额交易
由于上市公司不拥有商标所有权,不但使得上市公司要交纳不菲的商标使用费,还引发了很多弊端,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导致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多多,且数额巨大。
2000年5月8日,“美尔雅”股东大会通过以1.2亿现金向集团公司收购“美尔雅”商标的议案,首开大股东以商标向上市公司抵债的先河。
2000年底,厦华电子(600870)发布董事会公告,宣布将受让第一大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的“厦华”系列商标权。“厦华”商标经评估后确认价值为人民币81743万元,最终受让价为32697.20万元。价款以对第一大股东的“应收账款”抵冲,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经初步测算,此项交易中厦华电子需支付现金1.75亿元。
话语权丧失受制于人
由于品牌使用上没有话语权,使得上市公司在这一问题上常常受制于母公司。在类似上述的上市公司与其控股公司之间关于商标的重大关联交易,因在有关的信息披露中,对一些核心问题的交待不够明确、具体,因而每次转让事件一出,市场反映强烈,多数投资者持质疑态度。
一是大股东利用无形资产高价套现。其次是在支付方式上玩报表游戏。这些无形资产的转让,多数采用对控股公司应收账款作为抵冲。从财务角度看,上市公司减少了应收账款,其财务报表状况得以改善,母公司则趁机摆脱巨额应付款。二是商标估价强买强卖。由于没有统一的计价标准,同一个标的,不同的评估差异非常大。商标估价强买强卖的事情在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经常发生。
品牌自立刻不容缓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格力兄弟相博”也是商标使用权不明的结局。11月4日,格力电器发布澄清公告,格力电器进军小家电、厨具市场内容纯属虚构,并声称目前格力电器只生产空调产品。而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也向有关媒体递送了一份《“格力”商标授权使用说明》,落款是格力电器的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格力”事件充分说明,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品牌问题,许多目前知名产品的生产企业都可能是在为别人做嫁衣。
上市公司有偿使用品牌在公司整体运营顺利时问题不大,一旦公司做大或者准备多元化发展的时候,品牌问题就将引发争论不断。另外,上市公司使用人家的商标就要支付费用这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上市公司使用集团的商标销售自己优质产品的同时就是在为这种商品创品牌,商品品牌的价值中也有上市公司的贡献。因此,具体由谁来评判及如何量化这种商品使用权的成本,在品牌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无疑是亟需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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