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榭里” 商标侵权案29日开庭
〖2003-12-26 17:42: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搜房网消息:
有消息透露,中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的第一案———“香榭里”侵权案将于2003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此案作为房地产领域第一例商标纠纷案件,自2003年8月19日本案原告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后便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其间,因被告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外滩房屋置换开发有限公司的避而不答、举证延期申请、开庭时间的更改、各界的评论和猜测使案件一时间众说纷纭。
“香榭里”侵权案为建国以来第一例房地产商标侵权案,同时也是涉案标的金额最大的商标纠纷案,其诉讼标的高达1440万元。当时,此索赔标的金额甫一传出,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美地置业有关负责人及此案代理律师表示,提出此索赔标的绝非凭空臆造,而是经过对因被侵权而蒙受的实际损失及品牌被侵犯权益的反复计算和论证后得出。业界人士认为,房地产作为不同于其他普通消费品的大宗商品,具有价值高、长期存在性和重大影响性等特点,商品绝对值较大。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房地产作为一个特别的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影响力持久等特点。因此,房地产商标侵权相对于其他商品侵权,其无形资产的破坏力更大,影响也更长期和深远。
在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打造一个具有全国知名度、全球参照性的地产项目是专业精神、资本投入及智慧绽放的多种体现。随着全国高档住宅市场的客户多区域化及发展商多地方投资的趋势,对于房地产品牌的保护和发扬光大应当成为政府有关部门、法律界、知识产权界的有关专家、权威机构及房地产界的同行们认真研究的一个课题。深圳美地认为在该维权案件中,1440万元的标的金额表明的不仅是一种对自身品牌的信心,更多的还是对于一些习惯了“拿来主义”“克隆”的一些重要警示。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