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思商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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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5/4/18 点击次数:93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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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光伟 来源:中国工商报
商标的命名涉及法律、经济、消费、社会、心理、艺术等各个方面,是一门综合科学,一个较为完美的商标应当考虑上述各方面的因素。
文字商标的选择要点
就文字商标来说,取一个好的名称有几点基本要求,既要好记易读,又要新颖、具有令人过目不忘的效果,而且还不能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商标是通过发音与视觉来识别的,因此应当满足方便发音与视觉传播的需要。
(一)文字简洁、好记、易读
文字不宜过多,中文以2~4个汉字为宜,外文如英文则以4~6个字母为宜。尽可能避免使用生冷、偏僻的字眼。同时中文文字的组合或者外文字母的组合要方便发音和呼叫。另外,文字是象形文字,是通过发音与形状来传播的。文字之间的差别,除了通过发音不同相区别外,也要通过形状不同加以区别。汉字多音字不多,而同音字却不少,一个发音可能对应几个甚至几十个汉字。因此,字形在识别不同文字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要求重视汉字商标的视觉效果。汉字商标文字本身的笔划不要过多、过繁杂,简洁明快有利于保证商标的视觉传播效果。
(二)文字应当新颖、构思巧妙、避免趋同
文字商标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新颖、构思巧妙,要突破常规和一般性思维,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性思维,构思出不同凡响的商标。如用于水饮料商品上的“农夫”(山泉)商标,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例子。当然好的商品品质也是关键,否则再好的商标也发挥不了作用。
笔者不是说“长江”、“长城”、“黄河”、“龙”、“黄山”等文字,或者表示吉祥喜庆的字词,或者风景名胜的文字不能用,而是这些文字大部分早已为人们在许多商品上使用或者注册,一方面再取得注册的可能性小,另一方面也存在与他人商标相同近似的可能,容易导致商标侵权。即使没有上述问题,商标也缺乏显著性。这些商标不应成为企业的优先选择。当然,这些文字大多为公众所熟悉,在商品导入市场初期和在较小的区域内,可能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然而,如果进入更大的市场或区域,其作用可能就有限了。如某个位于安徽黄山地区的企业,希望用“黄山”作商标,如果产品主要在当地(黄山)销售,在进入市场初期,可能易为消费者认可,“黄山”商标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许多企业都在不同的商品上使用“黄山”商标,则其作用就要受到相当的影响。在提到“黄山”时必须明确指出是什么商品,否则消费者就不知道是谁的商标,也不知是指什么商品,商标的识别作用受到很大限制。另外,这些商标大都由他人在其他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企业一旦要扩大经营范围,就不便于再使用这些商标。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当年的“青岛”电视机变成了如今的“海信”电器。
图形商标如何构思
与文字商标不同,由于图形的形状不易通过语言表述,主要通过视觉直观传播,因此图形商标应当简单、明快以利于记忆与识别,而要取得良好的甚至是出乎意料的视觉效果,同样必须发挥人的创造性思维和想像力,构思出巧妙且具有鲜明特征的商标。
作为商标的图形不应过于复杂、但也不能太简单。如果过于复杂,在一个商标上既有花鸟虫草,又有亭台楼阁,显然不利于视觉传播。而过于简单、没有识别特征的形状,如圆、菱形、椭圆、长方形等,早已成为商标习惯使用方式的构成要素,如将商标置于其中,不具备显著特点,难以给人留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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