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的商标之痛 保护意识亟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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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7/5/31 9:27:00 点击次数:1996次 |
【编辑:小白】【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字体: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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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马聚源’,脚踩‘内联升’,身穿‘瑞蚨祥’,腰缠‘四大恒’。”一句老北京民谣道出的是几十年前老百姓对“老字号”的向往,而如今这首民谣也只能是“老字号”辉煌历史的写照了。
据有关数据显示,建国初期,我国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大约有16000家,涉及零售、餐饮、医药、食品加工、烟酒加工、照相、书店、丝绸、工艺美术和文物古玩等行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到了1990年,商业部评定的中华老字号只有1600家,只占建国初期的10%。
众多“老字号”的消失,纠缠了太多的原因,从经营不善到体制不健全等,都能追究一定问题。然而如今对“老字号”能加以保护的商标权,却又成为企业难言之痛……
●部分“老字号”的 商标之难
今年年初,商务部组织实施了“振兴老字号工程”第二批“中华老字号”评选认定工作。一时间,各地纷纷开展了中华老字号的申报工作,地方的“老字号”企业也踊跃参加申报,然而其中却有不少由于商标这个硬指标出现问题而无缘这次评选。
据悉,在第二届山东老字号评审现场,因为存在无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尚未获批复等问题的,在今年申报的79家企业中竟然有26家,这些企业也因此失去了此次认定资格。
据山东省经贸委流通运行调节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山东省有79家企业申报山东老字号,而其中26家企业面临各类商标问题困扰,其中有2家企业无注册商标、6家企业商标注册申请尚未获核准、7家企业商标注册未及时变更、7家企业注册商标与企业字号不一致、4家企业申报同一老字号。这些企业虽然从创立时间等方面都符合要求,但卡就卡在商标上。
在开展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黑龙江哈尔滨市,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秋林食品厂、秋林糖果厂三家“秋林”分别出现在哈尔滨市第二批申报“中华老字号”的名单上。
3家“秋林兄弟”分别申报的材料很有意思:秋林糖果厂的陈述重点是秋林“里道斯”红肠的悠久历史,秋林食品厂强调秋林“大列巴”面包连俄罗斯人也称其正宗,秋林公司则称其“前店后厂”的历史享誉国内。有关专家称,在无法统一协调组织材料并共享秋林品牌的情况下,只能尊重各企业的意愿。3家“秋林兄弟”各自申报“中华老字号”,肯定不会增加其入选的砝码。
“秋林”品牌在当地可谓家喻户晓,但是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的评选,重要的一条就是企业要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否则将被视为不符合条件。
目前在全国因为各种商标问题而头疼的老字号不在少数,并且制约了老字号的壮大和发展,许多老字号也面临市场丧失、品牌流失的困境,“商标之痛”也在愈演愈烈。
●商标侵权的困扰
中华老字号企业有着少则几十年、多则几百年的历史,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它们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相当数量的企业在面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机遇面前却表现得有点难以适应“气候”,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不断,一些中华老字号企业甚至濒临被市场淘汰的边缘。
继狗不理、六必居等在国外遭遇抢注之后,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在德国被一家名为OKAI的德国公司恶意抢注。尽管对打赢这场官司,“王致和”充满信心,但对于那些防不胜防的恶意侵权者,打官司代价不菲,利润微薄的调味品企业背负这样的包袱却很沉重艰难。
其实现在很多“老字号”企业不是利润微薄就是长期亏损。面对此起彼伏的海外侵权行为,巨额的维权成本,他们只能望洋兴叹了。王致和公司虽然很重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但没有能力将知识产权之网编织到世界每个角落,恶意抢注冷箭防不胜防。
“一年当中能遇到十几起侵权的事件,而且类型花样繁多,比如:假冒商品、商标相似、合同到期继续使用、假冒全聚德厨师、声称是某老厨师第几代传人的,等等。”提到侵权,北京全聚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的一位女士很平静地对记者说,“我们一般都采取向工商部门投诉的方式。”
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销售部的负责人程总也表示,他们也正在遭遇一场商标侵权的事件,但不愿意提起诉讼。
记者调查发现,向工商投诉已经成为老字号们维权的主要手段。只有遇到重大的危害公司声誉甚至生存的情况,老店们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专家指出,维权成本的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参差不齐已经成为制约老字号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今“老字号”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很多老字号企业的难题,所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商标保护,也成为许多企业发展中亟须完成的课题。
●商标保护意识亟须提高
“老字号”并非只是中国特色,国外也有大量的“老字号”,杜邦有203年历史,吉百利有181年历史,雀巢有138年历史,可口可乐有119年历史……
中华老字号协会的张先生认为,我国相当一部分“老字号”法律意识淡薄,自己的产品、名称、商标根本就没有注册,甚至会出现被别人注册的情况,有时一些国内的知名企业还遭受被国外某企业注册的情况。
“虽然国家对“老字号”的保护也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之中,但还是需要一个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的吕亚红律师主张建立专门的法律规范“老字号”的运营市场。吕律师说,目前我国处理老字号遭侵权的案例主要依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但“老字号”们有的注册了商标,有的根本就没有注册商标。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赵继明律师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保护“老字号”的立法。商务部颁布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规范性文件,而且由于其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比较笼统,导致一些非“老字号”也能混入“老字号”行列。
有专家表示,在市场经济时代,“老字号”们要想生存与发展,不仅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且要加强和改善管理,发挥自己在多年的经营中形成的特色,利用现代管理方法加以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开发相关品牌产品。(张恒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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